全市19余万辆车达报废期限
近期,我市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其中,报废机动车被列为整治重点之一——对驾驶非法拼装和报废车辆的,在依法强制报废机动车的同时,还将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一严厉的处罚措施,对驾驶报废车辆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也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市民:家有“超期车”该如何处理?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的林先生,家中有一辆1993年购买的“大白鲨” 二轮摩托车。由于用心保养,这辆“大白鲨”看起来还相当“精神”,因此林先生也经常骑着它上下班。近段时间,我市展开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通过媒体的宣传,林先生才明白,驾驶已达报废期限的报废车辆同样是一种违法行为,将面临着被吊销驾驶证的严厉处罚。为此,林先生决定不再骑这辆“超期车”,但如何处理它,却让他颇费脑筋。
林先生说,他本来想把这辆“大白鲨”卖给摩托车维修店,拆解有用零件再利用,但又怕摩托车维修店通过其他途径将车辆转卖,今后出现事故给自己带来麻烦。可是,想对车辆进行报废,又不知道该如何办理手续。况且,“大白鲨”在近两年已没有进行年审,又可不可以再去报废呢?
交警:“超期车”须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我市共有19余万辆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期限,其中汽车1.4万多辆,摩托车17.6万多辆。报废摩托车数量以中心城区和潮阳区为最多,总共占全市总量的87.5%;而中心城区的报废汽车数量占了全市总量的67.9%。由于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技术状况已不符合行驶要求,不但车辆故障增多,而且排气超标污染环境,容易发生自燃甚至引发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执行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规定,及时为已报废机动车办理注销手续。一旦驾驶员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适当加重其事故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员介绍,达到报废期限的机动车必须办理车辆注销手续,逾期没有到车管所办理注销手续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该车的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目前机动车报废流程是:机动车所有人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填写报废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在确认后将车辆解体,出具报废回收证明,在7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目前,我市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机动车回收资质的企业是:位于光华路的汕头市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和位于珠池路的广汕物资机动车辆报废回收有限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即将进行报废的机动车如果原先存在交通违章纪录,必须补交交通违法罚款后方可办理车辆报废手续。此外,报废机动车无需缴交费用,相反,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会给予报废车辆所有人一定的补贴。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