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一)网上注册并申请
企业住房专员登陆保障性住房租售电子信息平台,注册单位账号,并通过手机验证,并按系统要求操作。
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在系统填写企业基本信息、根据系统要求上传《企业基本信息表》、申报企业证照(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申请材料,确定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在线提交申请。
(二)企业资格审核
重点企业应按照诚信申报原则提交申请,并承诺本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及申报人员信息真实、合法。
龙华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系统审核企业的一票否决指标和企业资质。
(三)确定补贴配额
依据《龙华区2017年度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标准》有关要求,由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召集行业主管部门开会讨论,审定企业的申报类别及补贴配额,并确定最终补贴配额。系统自动将结果通过短信发送至各企业住房专员。
(四)公示及发放
审核通过的企业根据《龙华区2017年度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标准》确定最终补贴配额,并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及异议。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重点企业,由区住房和建设局发放租房货币补贴资金到企业账号,再由企业发放至人才(每套租房货币补贴可发放至一人或一人以上)。
(五)提交申请人信息明细表
企业收到租房货币补贴资金后,按要求在系统在线提交《重点企业申请人信息明细表》、申请人学历证书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申请人劳动关系合同,且每个季度在系统更新一次数据。申请人信息审核通过后,企业再将货币补贴发放至个人。
(六)人才资格审核
企业提交申请人信息明细表后,区委组织部审核企业为申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核查申报人员与申报企业的劳动关系情况。
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在深圳市政策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人员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信息。
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人才,将通报企业进行更换,在年底仍未发放的租房补贴将由住房和建设局追回。
(七)核查及监管
在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发放完毕后,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审查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发放情况,对于审查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向区委组织部提出申诉,经核实企业确实存在违反规定情形的,企业应于年底统计时退回多得补贴。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龙华新区保障性住房分配与管理暂行办法》将其纳入不良行为册,且未来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人才安居保障及区其它优惠政策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