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龙华区科普活动项目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文件精神及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2018年继续举办科普进社区、进校园、进工业园区系列科普活动要求,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精神,提升公众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认知度,营造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龙华区科技创新局拟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科普日系列宣传活动,现公开征集具有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能力的承办单位,一个活动承办单位只能承担一个活动主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题性科普活动
(一)活动对象
在龙华区6个街道社区工作站分别开展1场,共6场专题性科普活动。
(二)活动资金
活动经费最高为7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活动要求
1.在全国科普日期间(9月15-21日)开展围绕公众关注和龙华区科技创新发展的热点问题,策划各种体现龙华特色、主题明确、形式新颖 、便于公众参与的科普活动。
2.负责联系和落实参展单位。联系辖区街道社区、知名科技企业等相关单位资源参与现场展出。参展单位最低不得少于10家。参展单位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3.组织落实参展单位开展工作。协助辖区街道社区、知名科技企业等相关单位,协助其将近年来获得的科研成果、科普结晶等实物进行整理完善,用于现场展位展出。
4.负责设计制作科普宣传展板、宣传折页。面向社区群众,设计具有实用性、趣味性、权威性的宣传展板与宣传折页,内容围绕人工智能、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等与市民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
5.负责现场布展工作,具体包括:统筹安排现场展位,根据举办活动场地落实好展位需要的凳子、展桌、展布、帐篷等。
6.做好宣传工作,安排人员负责现场拍照、发放宣传折页。
7.负责现场秩序,落实安保工作,做好现场应急预案。
8.负责后勤保障,购置现场饮用水、工作餐、应急备用药物等。
9.全部活动结束后,将现场活动文字、照片等报我局进行备案。
(四)资质要求
1.具有承办市里或区里大型科普项目服务经验且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政府及其它相关行业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科普活动宣传范围覆盖面广,以综合、全面、立体的方式对龙华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且具有承办政府部门大型活动的宣传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较强的广告文案设计、媒体广告资源及策划能力;
5.具有独立的公众号。
(五)资料报送
本次征集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以邮件的形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至liangyy@szlhq.gov.cn。
1.提供以上述活动主题的服务方案,含服务项目、人员资质、详细报价、以往服务案例等内容(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
3.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深圳信用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的纳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3;
联系人:苏琳,电话:0755-23332784。
二、园区科普品牌活动
(一)活动对象
在龙华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区开展4场科普品牌活动。
(二)活动资金
活动经费最高为7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活动要求
1.活动形式采用实地观摩、科技展览、科普讲解等。
2.负责联系和落实园区、参展单位。联系园区、园区内知名科技企业等相关单位资源参与现场展出。参展单位最低不得少于15家。参展单位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3.组织落实参展单位开展工作。协助园区内知名科技企业等相关单位将近年来获得的科研成果、科普结晶等实物进行整理完善,用于现场展位展出,让更多市民深入了解我区在新能源、人工智能、环境安全、互联网科技、节能环保等发展状况。
4.负责设计制作科普宣传展板、宣传折页。
5.负责现场布展工作,具体包括:统筹安排现场展位,根据举办活动场地落实好展位需要的凳子、展桌、展布等。
6.做好宣传工作,安排人员负责现场拍照、发放宣传折页。
7.负责现场秩序,落实安保工作,做好现场应急预案。
8.负责后勤保障,购置现场饮用水、工作餐、应急备用药物等。
9.全部活动结束后,将现场活动文字、照片等报我局进行备案。
(四)资质要求
1.具有承办市里或区里大型科普项目服务经验且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政府及其它相关行业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科普活动宣传范围覆盖面广,以综合、全面、立体的方式对龙华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且具有承办政府部门大型活动的宣传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较强的广告文案设计、媒体广告资源及策划能力;
5.具有独立的公众号。
(五)资料报送
本次征集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以邮件的形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至liangyy@szlhq.gov.cn。
1.提供以上述活动主题的服务方案,含服务项目、人员资质、详细报价、以往服务案例等内容(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
3.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深圳信用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的纳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3;
联系人:苏琳,电话:0755-23332784。
三、科技资源科普开放活动
(一)活动对象
在龙华区具有可以向公众开放的科普资源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开展4场科普活动。
(二)活动资金
活动经费最高为7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活动要求
1.负责联系和落实辖区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参观单位不得用于商业行为。
2.协助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将近年来获得的科研成果、科普结晶等实物进行整理完善,用于现场展位展出。
3.负责搭建好现场舞台。舞台根据举办活动的场地进行搭建,做好舞台背景板、舞台前横幅,准备椅子、备好音响、引线等,并落实人员负责主持、电工、现场摆设等。
4.活动形式采用科学体验、科技交流活动、专业讲座等。
5.组织落实市民朋友参观,每场参与人数不多于50人。
6.负责设计制作科普宣传展板、宣传折页。
7.负责现场布展工作。
8.做好宣传工作,安排人员负责现场拍照、发放宣传折页。
9.全部活动结束后,将现场活动文字、照片等报我局进行备案。
(四)资质要求
1.具有承办市里或区里大型科普项目服务经验且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政府及其它相关行业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科普活动宣传范围覆盖面广,以综合、全面、立体的方式对龙华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且具有承办政府部门大型活动的宣传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较强的广告文案设计、媒体广告资源及策划能力;
5.具有独立的公众号。
(五)资料报送
本次征集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以邮件的形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至liangyy@szlhq.gov.cn。
1.提供以上述活动主题的服务方案,含服务项目、人员资质、详细报价、以往服务案例等内容(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
3.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深圳信用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的纳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3;
联系人:苏琳,电话:0755-23332784。
四、市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活动
(一)活动对象
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认定的市科普教育基地开展4场科普活动。
(二)活动资金
活动经费最高为7万元,以实际支出为准。
(三)活动要求
1.负责联系和落实龙华区经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认定的市科普教育基地,分别为深圳市华夏军装博物馆科普教育基地、深圳红木家具博物馆、深圳市天鼎微波科普教育基地、龙华区妇幼保健院。
2.组织落实市民朋友参观,每场参与人数不多于50人。
3.活动形式采用实地观摩、现场体验、参观展馆、互动游戏、科普讲解等多种形式。
4.负责设计制作科普宣传展板、宣传折页。
5.负责搭建好现场舞台。舞台根据举办活动的场地进行搭建,做好舞台背景板、舞台前横幅,准备椅子、备好音响、引线等,并落实人员负责主持、电工、现场摆设等。
6.做好宣传工作,安排人员负责现场拍照、发放宣传折页;负责现场秩序,落实安保工作,做好现场应急预案。
7.全部活动结束后,将现场活动文字、照片等报我局进行备案。
(四)资质要求
1.具有承办市里或区里大型科普项目服务经验且具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政府及其它相关行业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在使用过程中未出现过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3.科普活动宣传范围覆盖面广,以综合、全面、立体的方式对龙华进行全方位的宣传,且具有承办政府部门大型活动的宣传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具有较强的广告文案设计、媒体广告资源及策划能力;
5.具有独立的公众号。
(五)资料报送
本次征集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商以邮件的形式,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发至liangyy@szlhq.gov.cn。
1.提供以上述活动主题的服务方案,含服务项目、人员资质、详细报价、以往服务案例等内容(加盖公章);
2.资质要求中相应的证明材料;
3.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深圳信用网)、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4.提供上一年度国税、地税的纳税证明(或纳税申报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清湖行政服务中心2栋203;
联系人:苏琳,电话:0755-23332784。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