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明确龙华区龙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拆除用地范围的公示
龙华商业中心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地处龙华街道,位于建设路和人民路交汇处西南侧。该项目属宝安龙岗两区2004年10月28日以前自行开展的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之一(《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深府[2006]258号)),并于2010年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现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要求,拟划定项目计划拆除用地范围330085平方米。现将该拆除用地范围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行政服务中心3栋
2、龙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人民路4247号
3、更新单元项目现场
二、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商报
三、网上公示网址
龙华区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lhq.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19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6日。
五、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项目拆除用地范围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6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2、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国鸿大厦A座703
电话:0755-23332549 贾工 传真:0755-23336519
七、特别声明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公示内容将作为城市更新单元拆除范围认定的主要依据。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