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龙岗工匠宣传推广工作承办机构的公示
根据《关于公开遴选机构协助开展第二届“龙岗工匠”宣传推广工作的公告》,经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采购评审小组评审,现对拟选承办机构予以公示:
第二届“龙岗工匠”宣传推广工作拟选承办机构:深圳市大旗广告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至9月27日,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承办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反映,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1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219051(工作时间)。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承办的,取消拟承办机构的承办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委托的,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将实施委托。
深圳市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