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联地下人行通道路口工程等3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是三个交通安全整治工程,包括西宝线坪山段石井路口(K35+600m)改造工程、爱联地下人行通道路口工程、2004年下半年交通事故多发点整治工程。根据深龙发改[2005]25号文,三个项目计划投资分别为250 000元、310 000元、330 000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项目建设单位为龙岗交通运输局。工程未经招标,建设单位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施工单位是深圳市龙岗越长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分别为226 900元、282 300元、295 335.80元。监理单位是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公司。
三个项目最早开工时间是2005年1月20日,最晚竣工验收时间是2005年12月20日,均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送审总造价为763 828.69元,经审计,审定总造价为743 484.10元,核减20 344.59元,核减率2.66%。各项工程审核情况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龙岗交通运输局于2006年1月收到区财政局基建专户拨区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资金4 500 000元。截至审计日,龙岗交通运输局共支付工程款655 360.37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财务资料基本齐全,资料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项目建设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20 344.59元。主要原因是高套拆除路面标线单价及多算监理费。
(二)未按规定及时送审项目竣工决算。该项目2005年12月20日竣工验收,2011年12月送审,未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内送审,与《龙岗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深龙府〔2008〕29号)第四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0日内编制完成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报区发改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审核,并应在90日内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区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的规定不符。
六、审计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20 344.59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工程造价20 344.59元应予以调减,项目以审定造价743 484.10元进行结算。
(二)对未按规定及时送审的问题,建设单位今后应加强对工程竣工决算送审的管理工作,及时将完整的建设项目有关资料报送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