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梁彩虹为事业单位职员的公示
考生梁彩虹参加今年5月份全市公开招考职员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拟聘用为龙岗区事业单位职员,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梁彩虹,女,深圳市龙岗区人,1985年7月出生,2008年6月毕业于深圳大学,本科学历,拟聘用为龙岗区坂田街道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员。
公示时间为2008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人员的聘用资格有任何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区人事局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政府大楼1412室,联系电话:28905246(上班时间),邮政编码:51817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单位、地址和电话,以示负责。
区人事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人选的聘用资格。
龙岗区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