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0098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魏伟委员:
您《关于在盐龙大道(北通道)加装封闭式隔音屏障的建议》(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90098号)收悉。经汇总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局汇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盐龙大道建设单位龙岗区建筑工务局反馈资料,自2009年至2010年间,该局考虑项目建设过程中,道路两侧声环境敏感点情况出现较大变化,已向市人居环境委申请就最新的噪声复核评估进行审批,针对盐龙大道沿线声环境敏感点较多的情况,龙岗区建筑工务局采取了使用改性沥青路面材料、沿线种植绿化降噪林等措施,并针对招商依山郡、深业紫麟山、中海康城国际等多处新增噪声敏感点采取了设置隔音屏的隔音降噪措施。上述现状已有的降噪措施对于降低盐龙大道交通噪声起到了较大作用。
二、建议中提及的龙禧、岸上林居等小区晚于盐龙大道规划建设,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规定,后规划建设的小区应由小区开发商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根据小区环评批复相关要求,主动采取红线退让、临道路侧建筑加装隔声降噪材料、种植生态林、设置隔声屏等降噪措施,确保小区声环境达到标准,小区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根据区生态环境局提供的环评批复等相关资料,岸上林居等小区未明确要求在盐龙大道设置隔音屏障。
三、为切实做好盐龙大道交通噪声污染的防治工作,我局已要求在道路日常养护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第一时间采用最新降噪路面材料完成道路破损修补工作和现状隔音降噪设施的维护工作,并在未来道路改造过程中,更加注重交通降噪技术的研究和使用。同时,积极协调交警部门加强道路违法鸣笛执法查处,并建议交警部门研究在交通噪声重点污染路段考虑重型、大型车辆分时段限行的可行性,并会同交警部门做好相应减速、禁鸣等标志标牌的设置工作。
四、后续我局将积极协调区生态环境局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在盐龙大道及沿线“由环保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合理设置环境噪声监测网络,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交通要道、商业区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组织开展区域声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和噪声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加强环境噪声预测评估研究,组织绘制环境噪声地图,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划、环境噪声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鉴于目前在现状已建成道路上新增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尚无明确建设程序文件依据,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依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开展第五轮征求意见工作。上述管理办法中,将就我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和建设管理流程进行明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的噪声监测、预测评估研究结果,并按照正式印发的《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所确定的职责分工,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等相关责任单位,统筹研究制订盐龙大道交通噪声污染治理方案并由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实施。
六、关于提案提及的建设封闭式隔音屏的建议,考虑盐龙大道为跨区城市快速路,在龙岗中心城区域沿线辅道出入口较多,经初步研究,如采用全封闭式隔音屏,则可能存在不满足相关道路设计规范要求、影响道路行车安全等隐患问题,隔音屏具体采用何种形式建议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专业设计单位专项研究确定。
特此函复。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