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组织部、区直各机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07]71号)要求,为确保顺利完成今年机关干部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对象
1、统计范围
(1)各级机关、行政事务法人单位需单独进行统计。
(2)区直各单位如有代管或下属机关法人单位(行政事务机构),除本单位需单独填报统计报表外,每个所属(或代管)的机关法人单位(行政事务机构)也要单独填报统计报表。
(3)各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需填报两份统计报表,分别把党群线的公务员填报至街道党工委的统计报表,政府线的公务员填报至街道办事处统计报表。
2、统计对象
各级机关、行政事务单位及各街道的机关干部(不包括事业编干部及工勤人员)。
二、统计方法
1、信息维护。根据《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在〈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中所涉及的信息集和信息项及维护要求》(***1),认真维护好本单位的人事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准确、真实,为今年机关干部统计工作做好准备。
2、填报名册。各单位到龙岗党建网并填报《机关干部名册表》(网址:www.zzb.lg.gov.cn)。
3、以独立法人单位进行《2007年深圳市机关干部统计表》(以下简称《深圳市表》)的统计。各单位在《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V6.8》(以下简称《人力系统V6.8》)的基础上,运行2007年深圳市机关干部统计报表安装程序,进行报表统计,生成《深圳市表》后上报数据。
4、将《深圳市表》转换为《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表》(以下简称《全国表》)。使用《人力资源统计结果转全国版》接口程序,将《深圳市表》数据转换到《全国人才资源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基层版2007》软件中,进行审核,生成《全国表》后上报数据。
三、统计要求
1、机关干部统计数字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 31日。至 12月 31日工资关系变动的人员,由变动前所在单位进行统计。
2、以每个独立法人为统计单位,应用《人力系统V6.8》和《全国人才资源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基层版2007》软件,分别上报《深圳市表》和《全国表》两套报表和统计数据盘,并通过《人力系统V6.8》上报本单位全部人员信息数据文件。
3、根据统计范围和对象,区属各机关单位要负责下属机关法人单位(行政事务机构)机关干部统计数据及报表的收集、审核、上报。
四、报送时间
将本单位的《深圳市表》及《全国表》统计报表打印件及数据盘、《机关干部名册表》打印件及数据盘,报送龙岗区委组织部档案信息科。
报送地址:区政府办公大楼1510区委组织部档案信息科。
联系人:林方锋,电话:28909702
联系人:郑 重,电话:28910977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07年 11月 29日
***1
2007年机关干部统计在《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中所涉及的信息集和信息项及维护要求
一、人员基本信息集
信息项:性别、民族、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性质、现个人身份、职务级别、任职状态、领导职务类别、最高学历、最高学位
维护要求:维护有变动的信息内容
二、任职信息集
信息项:任职时间、职务变动类别、任职方式、免职原因、降职原因
维护要求:维护今年以来有职务变动的信息内容
三、教育培训情况信息集
信息项:学习起始时间、学习终止时间、培训内容类别、在学单位类别、教育培训性质、
维护要求:维护学习起始时间或学习终止时间在2007年的培训信息内容
四、奖励、惩戒情况信息集
信息项:奖惩时间、奖惩名称
维护要求:维护奖惩时间在2007年的信息内容
五、流动(增减)情况信息集
信息项:流动(增减)类别、流动(增减)时间、来往单位性质、流动前个人身份
维护要求:维护流动(增减)时间 在2007年的信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