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区经普数据质量审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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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8日发表
各街道经普办、科室:
为提高我区经普数据质量,现把数据质量审核工作要求安排通知如下:
1、区经普办将分四个阶段(3月14日、3月21日、4月1日、4月15日)把联网直报系统数据导入审核系统 ,并把审核结果反馈给街道。
2、各街道经普办根据反馈结果,在审核系统中查看审核错误信息并核实修改。凡不涉及经济指标的错误信息,直接在一套表后台更正并修改纸质表;涉及经济指标的错误信息,需企业在纸质表上修改并在修改处盖章后,再由普查员录入PDA并点击单条数据上报(4月1日后禁止PDA批量导出上报)。
3、区各专业人员需把关各自专业报表质量,在审核系统中对相关报表进行审核,并指导街道经普办修改错误。
2014年3月19日
(联系人:邹睿 联系电话:2894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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