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创新南山2019创业之星大赛决赛及颁奖典礼服务采购(重新招标)的答疑通知20191108190132
各投标人:
关于《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创新南山2019创业之星大赛决赛及颁奖典礼服务采购(重新招标)》招标项目(招标编号:NS2019-G0051-1),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收到供应商来电询问,现根据采购人回复答疑如下:
关于评分表中项目负责团队情况的评分准则要求:承办经验需以往大型活动项目提供方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承办大型活动证明复印件,现明确:上述评分准则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可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办大赛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承办大型活动、赛事的委托合同等(需体现本次项目负责团队中至少一名成员的姓名),两者同等得分;
项目负责团队情况评分准则中的第2条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的得30%,具有学士学位的得20%,其他不得分。,本项得分最高50%。
其他不变,特此通知。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