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同意深圳芝华医疗美容门诊部变更登记的批复
深南卫计发〔2018〕54号
孔维荣(深圳芝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你提交的关于深圳芝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深圳芝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变更登记注册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深圳市商事登记制度规定和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通知要求,同意你门诊部商事主体登记为“深圳芝华医疗美容门诊部”。
二、同意该门诊部名称由“深圳芝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深圳芝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变更为“深圳芝华医疗美容门诊部”。
三、同意该门诊部地址变更(仅变更地址门牌号码而实际执业场所未改变的)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科技园文化广场三楼3A02。
此复。
深圳市南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