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若林阀门有限公司催缴罚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催缴罚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珠斗人社监送字〔2020〕10190-1号
当 事 人:珠海若林阀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克训
地 址:珠海市斗门区湖心路2329号
我局已于2020年4月4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珠斗人社监罚决字〔2020〕10190号),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你单位应于2020年4月20日前缴纳上述罚款至处罚决定书指定账户,但未按时缴纳。同时,因你单位到期不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你单位加处罚款人民币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
因无法用其它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催缴罚款通知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缴罚款通知书》(珠斗人社监罚催字〔2019〕10190号),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催缴罚款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若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之内未缴纳罚款,本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通知书3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将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2782488、2782483。
特此公告。
珠海市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附:珠海若林阀门有限公司催缴罚款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