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给予相关单位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的公示
根据《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安区任务令、嘉奖令和批评书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近期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经过广泛推荐后由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将本次拟嘉奖集体名单及个人公示如下:
区委宣传部、宝安消防救援大队、沙井街道。
钟凯、陈雪峰、文婉聪、李成平、朱新文。
本次公示自2022年2月21日开始至2022年3月1日结束,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宝安区嘉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29992670,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888室,邮政编码:518000。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