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药品零售企业年底前必须通过新版GSP认证
南山区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通过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GSP)认证,未通过的必须停止经营。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南山 区药品零售企业监管暨新版GSP认证推进工作会上了解到的消息。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处、市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南山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及南山区药品零 售企业相关人员150余人参加会议。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南山局副局长刘云启介绍了新一轮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后南山区的药品监管架构,分析了新时期、新形势下药品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并对下一步 药品零售企业严格实施新版GSP和加强监管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他表示,通过新版GSP认证的零售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重点 做好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品零售连锁门店 三个统一管理、计算机管理药品经营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
刘云启要求,要将企业自查、日常检查、GSP***检查三种方式有机结合,实施差别化、多层次检查,从不同方面考查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水平,对执业药师 空挂、药品经营和质量控制不实施计算机管理、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不实施三个统一管理等严重违反GSP要求的行为,将撤销GSP认证证书。同时,要通过加 大行业投资人的风险意识教育,发挥南山区药品零售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作用,提高辖区药品零售行业自律水平。
随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处和市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分别就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条款、实施要求、申报GSP认证材料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并现场回答了企业代表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