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交建110一般坍塌事故处理情况
2020年1月10日11时30分左右,金湾区珠海交建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
事故发生后,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于1月14日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和三灶镇政府等组成的金湾区珠海交建工程有限公司“1·10”一般坍塌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月27日,事故调查组认定,此次事故是一起坍塌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根据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督促各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事故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20年3月11日,金湾区应急管理局依照金湾区人民政府《关于
美邦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监管,加强风险评估并落实防范措施,积极整改存在问题,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促使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掌握正确的操作程序和技能,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防范事故、预防事故的能力。
至此,珠海交建工程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一般坍塌事故的原因已经调查清楚,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已处理,相关人员已受到教育,相关单位整改措施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