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金洲临时商业街商铺及疏导安置点招标公告
南通金洲临时商业街商铺及疏导安置点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5-3-24 为繁荣和发展南通公司的经济,公司拟将位于金洲临时商业街的商铺及临时市场疏导安置点以整体现状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为做好事前的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面积概括和投标资格: 临时商铺建筑面积1916平方米,临时市场疏导安置点约1000平方米,投标资格:必须在经营范围内具备拥有农贸市场,农畜经营或管理的公司方符合投标资格 二、标的招租赁期限及递增方式: 临时商铺及临时市场疏导点的租赁期限为10年 ,租赁期满后,如临时商铺继续出租,重新招租。临时商铺招标底价每月每平方米15元以上,第一年至第四年按中标价计算,第五年起每年按上一年租金总额递增8%,临时市场疏导安置点每年固定8万元(注:商铺租金以实际中标价为准,市场疏导点由中标者以每年固定8万元的租金进行经营) 三、投标的方式及招租用途经营范围: 1、投标以暗标方式进行,以临时商铺招标底价15元每月每平方米投标,价高者中标。 2、合法,无污染,无较大噪音,无易燃易爆品及毒品等有害物品。 3、疏导点需配合政府作为临时市场经营,未完善的配套设施由中标人自行出资完善。 四、投标报名时间: 2015年3月25日至2015年3月30日16:30时截止。地点:南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报名时必须带备所需证照,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税务登记证(备查经营范围)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超过报名截止时间或经营范围不符均取消投标资格 五、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交付方法: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在报名时到南通公司(2015年3月31日前)缴纳伍万元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凭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中标后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中标者30天内如数无息退还。 2、中标者必须在十天内办理签订合同及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定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十天内不与南通公司签订合同的,按自动弃标处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免租期及租金的交付方法: 1、给予2个月招商装修免租期。中标者必须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清第一年的全部租金。从第二年起,临时商铺租金在每月8日前交清当月的租金,疏导点租金在每年6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租金。若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未能交清第一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已交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七、其它事项: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清楚及了解招标公告和合同的内容,并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1日,上午:10:00,开标地点:南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 九、交易时间及方法: 经确认竞投资格并提交标书的竞投人请于(具体时间)2015年4月1日上午9:30分前答疑;10:00开标,如果超过报名,开标时间的将不予受理。请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4)税务登记证(备查经营范围) (5)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 咨询联系人: 曹*** 李先生 咨询电话: 7718536 7718537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