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工作开展专项调研
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监督支持我区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促进我区司法和谐,11月28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援带领区人大办、法工委和依法治区办的同志对区人民法院审判质量工作开展专项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建强关于审判质量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区人民法院院长黄智江等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区法院十分重视案件审判质量,审判质量稳步提高。一是构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及被投诉的案件列表公开,承办人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由庭长审查加意见后提交审监庭,审监庭根据案件核查情况,对案件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核查报告上报主管副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评议和定性。通过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及时解决实践中存在的案件质量问题,使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强化诉讼调解,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通过调解、和解解决,大量矛盾易激化的纠纷得以止争息诉。三是把审限纳入审判流程管理,由立案庭对审限将至的案件在内部网进行公布,有效控制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两年来,区法院没有出现一起违法超审限的案件。四是改革案件审批制度,由原来的独任法官负责制和合议庭负责制,改变为审、批分离制,形成审批互相监督的办案机制。五是认真处理区人大转办交办的来信来访,形成了一套信访工作操作程序,做到件件有回复。
调研组对区法院近年来不断提高审判质量的工作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区人民法院在构建内部纠错机制,减少错案发生、保证司法公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实践的探索,形成了一套卓有成效的制度性措施,成绩斐然。此外,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维护法院公正形象,也是提高审判质量的着力点之一。据统计,区人大2006年共收到涉及法院的来信来访137件,2007年1月至11月,共收到68件,同比下降52%。信访投诉大幅减少,充分反映了我区法院审判质量不断上升,执行力度不断加强,人民满意度不断提高。调研组建议区人民法院继续把确保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独立公正地审理好各类案件,依法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