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9次会议
2月18日,珠海市香洲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在香洲召开了第19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林映群主持会议。副主任马锦雄、朱少儿、张先进、谢明炎及委员22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刘宏、区监委主任林明光、区法院院长徐素平、区检察院检察长胡蓉蓉、区发改局局长吴楠、区财政局局长黎希健等列席会议。
会议决定,于2019年2月26日至27日在香洲召开珠海市香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建议会议议程:1.听取和审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珠海市香洲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香洲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珠海市香洲区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报告,批准香洲区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4.审查珠海市香洲区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香洲区2019年财政预算。5.听取和审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7.听取和审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8.补选珠海市香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9.通过设立珠海市香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的决定。10.通过珠海市香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更名的决定。11.通过珠海市香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12.其他。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报告,区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草案报告,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预算草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香洲区人大议案和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通过了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研究审议并确定了本次会议主席团及秘书长名单草案、会议日程安排草案、代表团编团和召集人名单草案以及本次会议的列席人员范围等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会议还通过了区监委和区法院的人事任免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