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零距离法官说法受教育
为增强中学生的法制意识,12月15日,我院邀请了香洲区7名人大代表、4名政协委员、香洲区第十中学80多名初中学生前来旁听一起盗窃案件。为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院特挑选一起犯罪时被告人为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公开开庭,邀请中学生旁听庭审,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院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让学生们明了违法犯罪带来的法律后果。庭审结束后,法官与现场的学生们进行交流互动,给学生们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课。
典型案例成法制课教材
12月15日下午,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中学初三年级80多名的学生准时到达412审判庭。14点45分,随着审判长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本次庭审审理的是一起被告人在未成年时在各地流窜盗窃的案件,被告人小富(化名)现年20岁,他从14岁就开始了盗窃生涯。由于家庭生活条件艰苦,从2009年开始,他伙同另外两名被告人小龙(化名,今年24岁)、小超(化名,今年19岁)或者自己前往全国各大城市流窜作案,先后在上海、杭州、广州、大连、南京等城市进行入户盗窃,瞄准的都是比较高档的小区。他们盗窃的物品既有现金,也有卡地亚手表、金银珠宝等奢侈品。许多被告人报案称被盗的大量金银珠宝,因没有购买***而无法进行价值评估,仅现场保留有指纹并有被害人报案的盗窃案就达30多宗。小富和小超把盗窃得来的赃物变现,用以吸毒和挥霍。两人均有两次盗窃被抓的记录。
温情教育触动学生心灵
虽然该案被告人现已成年,但考虑到其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所以由刑庭少年合议庭进行审理。被告人小富在最后陈述阶段说:“我自幼丧母、童年时经常吃不饱,所以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在座的学生你们的家庭条件、成长环境比我好,希望你们不要走上像我这样的道路。”在最后陈述阶段结束后,法官及被告人小富的父亲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人民陪审员语重心长地对三位被告人说,“其实从第一次盗窃到现在,并没有改善你们的生存状态,饭店提供饭菜,那是饭店提供了价值,衣服能够御寒,那是衣服提供了价值,而你们盗窃,是没有价值的。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决定在你,希望在前。”人民陪审员充满人生哲学的一席话不仅教育了三名被告人,在座旁听的学生也纷纷点头表示认同。
当庭宣判加深庭审效果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等阶段后,我院依法对该案三名被告人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小富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小超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小龙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庭审后,主审该案的法官李晓琦副院长及我院刑庭少年合议庭的“法官妈妈”朱明琳法官与在场的老师、学生进行交流互动。法官释法明理,教育学生们如何预防犯罪。学生也从自身的感受谈及本次庭审这些鲜活的情景进一步加深他们对法律的认识。有些学生说,以前只在课本上见过审判庭的样子,今天坐在庄严的审判庭旁听席上,亲身感受到审判工作的神圣与严肃,真正体会到了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含义。有些学生表示,在看到年纪轻轻的被告人由于一时歪念,走上犯罪道路,被法警押着进入审判庭,内心既同情与可怜被告人,也替其不值,不应该草率自毁前程,犯罪后果会很严重。
我院把该案庭审作为法制教育的生动教材,旨在通过生动的庭审给学生上一节让学生印象深刻的法制教育课,切实将普法宣传贯穿于审判工作实际,以实现预防青少年犯罪的良好效果。
庭审活动结束后,受邀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还一同参观了我院未成年人心理工作室及亲子观察室。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对我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和家事审判工作中的创新举措纷纷表示赞许,期待我院今后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推进司法公开,让更多的社会公众了解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