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法治护航政企齐心渡难关普法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实施政府法治引领,引导企业和商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疫情特殊时期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助力辖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努力构建法治社会。
二、活动方式
由政府发放“法律服务现金券”给符合条件的有需求的辖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鼓励在罗湖辖区注册的律师事务所降低疫情期间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并参与本活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券到参加活动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法律咨询,并可按券面金额抵扣各类法律服务费用。
三、活动时间
3月27日至6月30日。
四、活动经费
此次普法活动由罗湖区司法局组织实施,投入总资金约33万元(含税费、“法律服务现金券”设计印刷费等),其中“法律服务现金券”总值30万元,每张面值 200元。每个街道发放30000元,每家企业发放总额不超过3000元。具体标准如下:
(一)法律咨询类≤600元;
(二)民商事诉讼类案件≤3000元(需提供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原件);
(三)正式聘请法律顾问≤3000元(需提供合同正式文本或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复印件)。
“法律服务现金券”的适用范围:合同履约纠纷、公司债权追索、合规性审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等具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法律服务现金券”按“先到先得”的原则发放,发完为止。
五、活动主体
(一)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参与本次活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须满足以下条件并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1. 在罗湖区注册登记并实际经营;
2. 缴纳社保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
3. 有合同履约纠纷、公司债权追索、合规性审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等具体的法律服务需求。
(二)律所
1.参与本次活动的律所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在罗湖区注册登记;
(2)认同并执行罗湖区司法局提出的疫情期间法律服务收费标准(详见***4)。
2.参与本次活动的律所应履行以下职责:
(1)为持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不因疫情期间收费标准偏低而降低服务质量;
(2)不得巧立名目增加收费或变相增加收费金额,不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做好法律服务事项的登记工作,按活动要求整理相关资料提交至罗湖区司法局审核认定。
(三) 区司法局职责
1.提供“法律服务现金券”,统筹组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律师事务所、各街道办事处有序参与本次活动,协调活动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进行解释说明。
2.监督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现金券”发放工作,掌握发放情况,并根据情况作出调剂;***“法律服务现金券”的使用,对律所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核查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申领资质,纠正不符合活动规则的行为。
(四)各街道司法所职责
1.“法律服务现金券”的发放。要做好申请资格审核,确保将“法律服务现金券”发放到真正有需要的企业,杜绝发放“人情券”;在办公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或纸质表格实时公示“法律服务现金券”的发放情况,做好现金券的申领、发放、使用等解释工作。
2.台账记录与报送以及申报材料收集归档。台账应包括申领人名称、申请需求内容、发放金额等要素,以备核查(详见***6)。每周一向罗湖区司法局报送“法律服务现金券”发放情况,以便实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法律服务现金券”只能由罗湖各街道司法所进行统一登记发放,从其他任何途径获得均为无效,如发现企业或个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罗湖区司法局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此项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罗湖区司法局。
***1:各街道司法所联系方式
***2:罗湖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法律服务现金券项目承办律所及律师名单
***3:罗湖区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现金券适用项目及收费标准
***4:法律服务需求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