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的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11]86号文)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盐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经过区三届人大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是一部具有盐田特色、体现前瞻性和科学性的综合性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和发展蓝图。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是未来五年我区的一项中心工作,也是实现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所在。我区要按照“一年有新变化,三年有大突破,五年上大台阶”的目标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围绕“新品质新盐田”的建设目标,实现富民强区、和谐共享,努力把盐田建设成为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
一年有新变化:2011年,“十二五”规划体系全面编制完成,各专项规划在《规划纲要》的总体框架下全部修改完善并发布实施。制定并发布《“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十二五”时期主要工作任务和发展指标均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重点项目全面启动前期工作或进入实质建设阶段。一批关系到我区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战略性重大项目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促进社会建设管理创新的主要举措初见成效,为“十二五”中后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年有大突破:到2013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指标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经济发展方式逐步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发展轨道,港口物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突破性提升,高端旅游度假胜地的地位进一步彰显,生物科技产业集聚化发展势头明显,现代化滨海城区人文风貌充分展现,幸福城区建设成果丰硕,改革思路更加清晰,实施重点改革的条件基本成熟,向实现富民强区、和谐共享的发展目标迈出重要步伐。
五年上大台阶:到2015年,《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经济发展质量跃上新台阶。支柱产业高端化发展取得重大成果,区域竞争力显著增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创新发展能力大大提高。滨海城区品位全面优化提升,三大区域功能布局更加合理。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走在全市前列,民生福利和保障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全面建成低碳生态示范城区,滨海特色文化产业蓬勃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现代化国际化先进滨海城区创建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全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体制机制、产业技术、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改革创新引领和带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逐步确立,基础创新能力、创新应用能力显著增强,创新能力建设环境明显改善。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24%;生物和医药产业增加值达到52亿元;“十二五”区财政科技企业扶持资金累计投入达到3亿元;国家级科技成果数累计达到20件以上。
(二)转型发展成效加快显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明显成效,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格局,形成港口物流业、旅游文化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协同带动的现代产业发展格局。到2015年,本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人均GDP年均增长超过10%,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0%以上;五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累计450亿元;社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85%以上。
(三)低碳发展优势更加突出。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明显提速,节能减排和环保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城区人居生态环境优势得到进一步强化,实现经济、社会、人口、环境、资源的协调发展,“国家生态区”创建成果不断强化,率先建成低碳生态示范城区。到2015年,万元GDP综合能耗、电耗、水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累计下降20%、15%、12%和21.5%;空气质量达到好于二级以上天数保持在360天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7.2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5.5%以上;辖区绿道网络长度超过200公里。
(四)和谐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公共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长,形成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社会和谐民生幸福发展氛围,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成果不断涌现,居民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公平正义在更高层次得到实现。社会治安和维稳形势得到有效巩固和加强,安定繁荣的社会局面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到2015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1万元,年均增长11%;户籍居民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达到3.5册;每千人医生数达到2.6人。
二、实施原则
《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长效机制,明确实施《规划纲要》牵头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分工,将规划指标体系、重点工程分解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提出细化的工作任务和时序进度,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落实。
(二)统筹推进,突出重点。每年年终全面评估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体系的推进情况,对于个别进展较慢的建设内容要仔细分析影响因素所在,牵头单位要组织协办单位协调项目推进工作。切实保证那些关系我区长远发展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改革按期实施,优先保证港口物流业、旅游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分步实施,定期考核。对《规划纲要》的指标体系及专项规划中的分项指标作定期考核,采用单位自评、公众评价和区督察部门考评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规划评估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透明性,适当提高公众评价的分值比重,充分体现民主监督的重要性。同时各实施部门要结合规划体系的阶段任务安排,每年年终报送年度自评报告,年度、中期和五年的考核成绩将作为责任单位政绩考核的依据。
三、实施保障
《规划纲要》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部门、各街道必须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划的重要性,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规划纲要》实施方案所细化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落实和推进相关工作,认真考核和评估实施情况,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连续性。
(一)构建政策保障体系。
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探索和完善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实施策略。区发改、经促部门要牵头提出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区民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提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的系列文件。区财政部门要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和低碳绿色发展规划出台相应的鼓励和扶持政策,为推动规划体系全面落实提供政策保障。
(二)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继续完善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机制,健全规划中期评估制度,进行动态分析并根据实施情况按程序适时调整。规划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协调推进相关建设内容,协办单位要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区发改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发展规划指标体系的评价和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权威、准确和及时发布,编制并公布年度《社会建设与发展公报》。各专项规划编制单位要对其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做年度、中期和五年评估,并按时提交实施情况报告。各部门、各街道办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并及时将进展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区组织、监察、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改进考核方法,完善评价考核机制。
(三)强化宣传监督体系。
各部门要广泛开展规划实施的宣传,及时公布规划的进展情况,提高社会参与度和民主透明度,营造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和共同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切实将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举措和重大项目纳入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程序当中,各部门、各街道办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的监督和指导,对未能按进度要求推进的事项,自觉查找原因,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