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关于南山区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3地块规划调整公示的通告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3地块规划调整事项已经我局审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上述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3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14,配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警务室、垃圾转运站、6班幼儿园、社区体育活动场地、邮政所、文化活动室、物业服务用房,备注“规划,总建筑面积105357平方米,其中公共配套设施3910平方米(其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4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6班幼儿园20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10平方米)”。
二、规划调整情况
[西丽水库地区]法定图则02-03-03地块:容积率由“3.14”调整为“3.18”,配套设施增加“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备注调整为“规划,总建筑面积106707平方米,其中公共配套设施5260平方米(其中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50平方米、垃圾转运站150平方米、6班幼儿园2000平方米、邮政所1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210平方米)”,其它规划控制指标不变。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二)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三)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办事处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2015号。
(四)项目现场
地址:沁园路西北侧、资本学院南侧。
(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
http://www.szpl.gov.cn
(六)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网站
http://zse.szpl.gov.cn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17年8月3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我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土委南山管理局规划科,注明“XX城市规划调整公众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26978452;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zeghk@szpl.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市规划国土委南山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