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真情促转化交流传关爱
2013年3月29日下午,在香洲区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游永威的带领下,香洲区法院刑庭联合辖区内热心公益企业前往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简称省少管所)探访考察由香洲区法院判决且正在服刑的未成年人。这是香洲区法院对未成年人罪犯加强教育、感化、挽救的新举措,香洲区法院组织热心公益的企业积极参与到帮教行动中来,搭建用人单位与未成年罪犯的沟通交流平台,增加双方的互信和了解,也为未成年罪犯重返社会、自食其力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这次活动策划已久,在省少管所服刑的一些未成年犯与香洲区法院刑庭“法官妈妈”朱明琳一直有书信往来,他们在信中告诉朱明琳法官,希望能够与少年合议庭的法官们当面交流和沟通。适逢修订后《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未成年罪犯的帮教、改造做了一些新规定,刑庭少年合议庭经请示院领导同意后,决定前往广州看望这些未成年犯并进行回访考察,利用这一契机加强香洲区法院对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以爱心促使未成年犯的有效改造。经过与珠海市红十字会积极沟通与联系,香洲区法院邀请到了辖区内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代表一同前往参与慰问和帮教活动,相关企业还专门为这些未成年犯购置了一批书籍和文体用品,献上一份爱心。
活动开始后,香洲区法院游永威副院长首先代表香洲区法院做了发言。他勉励学员们树立信心,重扬人生风帆,要珍惜现有的良好学习条件,努力提高素养,服从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企业代表林总用平实的语言,讲述了她身边几位有爱心、有名望的企业家的成功故事,这些企业家自幼家境贫寒,历经磨难,通过努力到今天他们都已事业有成,并且积极回报社会。听着这些充满温情的关怀话语与励志故事,这些误入歧途的少年被深深的吸引与打动了,他们纷纷表示一定会告别过去,以实际行动完成改造,努力迎接美好的未来。在互动交流环节,针对少年们比较关心的今后就业问题,林总代表企业表示,今后愿意在适当时候聘请几名有一技之长的少年。
这次活动是香洲区法院在修订后《刑事诉讼法》自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首次前往省少管所开展的回访帮教活动。通过组织此次活动,香洲区法院建立了与省少管所的有效联络机制,有助于香洲区法院进一步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更好地开展帮扶工作,也促使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更多地关注未成年犯这个特殊群体,争取社会各界对未成年犯更多的关爱与帮助,使未成年犯能顺利重返社会、融入社会、回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