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福田区社会组织抽查的通知
福田区属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福田区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督促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及时纠正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我区开展福田区2015年度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经福田区民政局核准登记的部分社会组织,抽查名单从下列范围抽取,
(一)行业协会类社会团体;
(二)获评3A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
(三)两年内接受过福田区政府资助的社会组织。
同时本次抽查名单随机产生,请以上范围社会组织做好被抽查准备。
二、抽查内容
(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手续;
(二)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活动;
(三)是否制定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章程开展法人治理;
(四)修改章程是否报登记机关核准;
(五)是否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六)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七)年度报告是否符合规定;
(八)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执行《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
(九)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十)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
三、抽查方式
(一)书面检查。被抽查社会组织收到《社会组织抽查通知书》后,应按照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并在2015年11月30日前提交我局,地址:福田区福民路123号福田区委办公大楼17楼1701A室。
(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对被检查社会组织不做提前通知,***检查前会联系通知被检查社会组织。我局将与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的人员组成抽查小组,采取询问被检查社会组织工作人员、要求现场提供与检查有关的资料等方式了解情况。
以上检查涉及财务内容的,我局委托深圳市联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陈虹,0755-23991108
)对被检查社会组织***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该专项审计不向被检查社会组织收取费用。请区属各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审计,提供有关财务资料。
四、抽查原则
抽查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抽查内容、被抽查社会组织名单、抽查结果等信息将在福田政府在线民政局网页、区社会组织总会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被检查社会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检查,如有逾期未递书面检查相关材料或拒不接受或不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结果应用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依法查处,列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告。具体按如下处理:
(一)现场检查方式抽查发现问题的,视情形限期整改;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书面检查方式抽查发现问题的,责令限期改正;发现社会组织可能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开展调查。
(三)检查工作完成之日起30日内通过福田政府在线民政局网页将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对于有问题的社会组织载入异常名录或永久异常名录。
福田区民政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