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亿元手机走私案延期审理引猜测检察院解释原因被告齐翻供案卷两米高
本报讯 记者陈国超报道:78亿元手机走私大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5天的开庭后,法庭经公诉人的申请于5月28日宣布延期审理。昨天,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就旁听者议论较多的“冗长举证”、“延期审理”等两个话题作出回应。
举证时间长
因“不认罪”和“案卷多”
市检察院称,黄晓凯犯罪集团走私手机案案情特别复杂,犯罪环节多,涉案人员超过160人,持续时间6年多,全案有案卷102卷,累计厚度约有两米高。公诉人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曾建议将庭审时间控制在两天之内,公诉人在获得辩护人同意的前提下也已尽可能做到简要清晰地举证,尽快结案是各方共同的愿望。
但是,由于此案首要分子、被告人黄晓凯一直不认罪,其他被告人在庭审阶段翻供。在这种情况下,公诉人应当以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实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如不举证,这些证据就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因此举证时间较长是难免的。
延期审理因被告人供出新嫌疑行为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黄晓凯当庭供认使用“黄威”、“黄亿”两个假名为自己办理假身份证,同时使用假名办理多个港澳通行证,而且还为其妻用假名办理港澳通行证,因此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和其他有关犯罪。为了尽可能查清全部犯罪事实,更准确地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公诉人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6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48条的规定,建议对本案依法延期审理。合议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7条的规定,同意延期审理。
市检察院认为,公诉人有权建议延期审理,本案不存在拖延诉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