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国外注册有奖我市去年首次补贴奖励27万元
记者昨日从市财政局获悉,为鼓励企业拓展国外、港澳台市场,我市去年首次对我市企业作为商标国际注册人在外国以及港澳台地区获准注册的商标给予财政资助。2010年,我市共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商标国际注册资助费用27万元,有效推进了我市商标国际注册工作的发展,扩大了我市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2010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技术标准战略专项资金600万元,鼓励企业参与制定技术标准,创建“标准化良好企业”,建立、维护与珠海出口贸易相适应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机制以及WTO/TBT防范和应对体系,其中就包括对企业商标在外国以及港澳台获准注册给予财政资助。
根据珠府办【2008】57号文件,我市企业在2008年10月22日后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准注册的商标都将给予一定的资助费用,企业商标国际注册费用资助额度为每件注册商标注册费用的30%。接受资助的单位必须是我市依法登记成立的企业,资助范围是:我市企业作为商标国际注册人在外国以及港澳台地区获准注册的商标(正申请、审查或不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该政策出台后,我市在去年首次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炬力集成电路设计有限公司、珠海元朗食品有限公司、珠海威斯曼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的185件商标国际注册资助费用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