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11月26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龙岗区2019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一府两院”任后履职监督落实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少雄,副主任杨钦星、刘晓杰、郭雁通、杨锦科、李一坚、林建忠出席会议,区政府党组成员钟春平,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梁文龙,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上,龙岗区财政局报告了本次预算调整事项的相关情况。据悉,2019年市财政下达龙岗区深圳外国语学校(龙岗)国际部永久校区项目资金由一次性全额划拨改为分两个年度转移支付,拟调减一般公共收入4.99亿元,同时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拟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9亿元。经上述调整,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403.16亿元,较年初预算408.15亿元调减4.9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03.16亿元,较年初预算408.15亿元调减4.99亿元。
此前,龙岗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已组织财经委委员对该次预算调整事项进行初步审查,认为预算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次会议上,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本次预算调整方案。
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一府两院”任后履职监督落实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履职监督的工作方案要求,今年8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组织区“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作了2019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并组织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认真听取和审议报告,积极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会后,区人大常委会将梳理汇总后的意见建议交区“一府两院”研究处理。在3个月的规定期限内,区“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自觉接受监督,对所提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并及时吸纳、落实到相关工作中,形成了任后履职监督落实报告提交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报告指出,区“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区人大常委会意见建议,并及时采纳、落实到相关工作中。其中,加快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加快构建覆盖食品全流程监管体系、加快推行医疗分诊制度、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建设、稳步推进繁案精审、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捕诉一体”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等建议,均已得到妥善处理,切实推进相关工作开展。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