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口岸片区道路交通调整并于20日实施
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福田口岸片区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并发出通告。
进出福田口岸西侧公交场站的公交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福田口岸西侧通道进入,由公交场站北面出口驶出。进出福田口岸片区的社会车辆,须经国花路进入裕亨路后,由裕亨路东侧的南北向道路和裕亨路北侧的东西向道路通行后驶出口岸片区。裕亨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空载出租小汽车进入裕亨路;每日7时30分至9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出租小汽车通行。所有载客进入渔农村的出租小汽车,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引由裕亨路(靠左侧车道)东行,经过福田口岸进入渔农村综合停车场出租车落客点下客后驶离。
以上调整在2013年10月20日至2014年4月19日期间施行,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原有关福田口岸片区交通组织调整措施的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此次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