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的减免和退库的核准
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 契税的减免和退库的核准 | 是否行政许可事项 | 否 |
受理范围 | 市区范围内契税减免和退税 | ||
受理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事项 | ||
是否限制性审批事项 | 否 | ||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 一、契税的减免需提供的资料: ⒈基本资料: (1)关于减免契税的申请(行文至市财政局);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申请人为公司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申请人为个人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③申请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其他证明。 (3)房地产权证(办了证的提供); (4)填写广东省契税纳税申报表以及广东省契税减免申报审批表(办房屋契税的,各一式三联;办土地契税的,各一式四联)。 ⒉若为土地契税的减免,除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 (1)土地转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或其他取得土地权属的合同性质的凭证; (2)付土地价款的凭证; (3)建设用地批准书。 ⒊若因企业改制申请减免契税,除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 (1)关于企业改制的批复; (2)新成立公司的章程; (3)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⒋若因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减免契税,除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 (1)关于企业更名的批复或企业关于更名的会议纪要; (2)更名后企业的章程; (3)核准企业变更登记通知书。 5.若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除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定书; 6.若离婚析产、夫妻之间转移房地产,除基本资料外,还应提供: (1)离婚协议、法院裁定书、房地产处置协议或公证书; (2)离婚证或结婚证。 二、契税的退税需提供的资料: 1.关于退税的申请; 2.商品房买卖合同、土地转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或其他取得房屋、土地权属的合同性质的凭证; 3.合同解除、变更或失效的证明和其他证明; 4.契税完税证; 5.申请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为公司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为个人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其他证明。 6.纳税人银行账号; 7.填写珠海市财政局契税退税申请表(一式三联)。 | ||
受理机构、地点及 咨询电话 | 珠海市契税征收处 地址: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1146号海珠大厦2楼 | ||
责任科室及电话 | 契税征收处 3239038 | ||
审批决定机关 | 珠海市财政局 | ||
审批流程 | 申请——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 | ||
办结时限 | 契税减免:7个工作日 退税:20个工作日(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及省财政厅的除外) | ||
发文类型 | 契税减免审批表,契税收入退还书 | ||
是否有年审 | 是 | ||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不收费 | ||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 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令1997年7月7日第224号)第6条; ⒉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15条; ⒊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998年6月10日第41号)第13条; 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令[2002]362号)第78条。 | ||
投诉电话 | 0756-3239038 | ||
法律救济办法 |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 ||
备 注 | 对应《珠海市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和调整目录(第一批)》第 二 类第 6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