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通过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组验收
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联合组成的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组,经过对我市两天的检查考核,在昨天召开的考核验收意见反馈会上宣布:深圳市城市节水工作达到了《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有关要求,同意将考核结果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审核确定。
13日和14日,考核组领导和专家按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标准》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对我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进行了考核验收。考核组听取了我市的工作汇报,观看了创建活动的影像资料,对《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的基本条件、基础指标、技术指标、鼓励性指标4个部分,通过查阅核实资料、询问、现场实地走访等形式进行了核实。
昨天的考核验收意见反馈会上,考核组专家认为,深圳市城市节水工作特点显著: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创新节水观念,实现了宏观用水总量控制和微观用水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健全法规政策,依法管理节水工作,建立了完善的节水管理和法律保障体系,将节水工作纳入法制管理轨道;三是成立了隶属于深圳市水务局的节约用水办公室,节水机构管理网络健全;四是节水规划起点高,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
此外,考核组专家还认为,深圳市搭建了公众参与的平台,营造了节水宣传氛围;每年财政投入一定比例的节水技改资金和科研经费,加大节水科研投入和技术标准研究,以经济政策为激励,提高节水基础管理水平;为提升节水管理水平,成立了市、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创建工作准备充分;通过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圳市节水成效明显。
副市长张文参加了昨天的考核验收意见反馈会,他感谢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现场考核组领导专家对我市节水工作的指导,表示深圳市将根据考核组领导专家意见,进一步加强全市节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