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升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水平,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rsj.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民意征集”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zhybk8025@163.com.
(三)通信地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5日。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