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深圳市孕妇学校师资提高班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120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孕妇学校授课老师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技能,提高传授妇幼保健科普知识和自我保健知识能力水平,确保母婴安康。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深圳市孕妇学校师资提高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1年3月16-18日,时间3天。3月16上午8:30—9:30报到,9:30正式上课。
二、培训地点:深圳市迎宾馆,具体地址:市罗湖区新园路15号,总台电话:82222722,乘地铁东门老街站下(A出口)。
三、参加人员:全市助产机构孕妇学校管理人员和授课老师各1名。
四、培训费用:免费。
五、培训内容:
(一)深圳市孕期健康教育成效与展望;
(二)职业女性压力认知与循证保健;
(三)孕产期心理卫生与保健指导;
(四)孕期保健常规与高危妊娠管理;
(五)婴儿睡眠管理与智护训练;
(六)婴幼儿喂养指导;
(七)孕产期营养指导与管理;
(八)产后康复指导;
(九)孕产期健康教育技巧与经验交流分享。
六、其他:
(一)本培训班有市级Ⅱ类学分,请带继续教育IC卡。
(二)请各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辖区相关单位选派责任心强和有较好表达能力的师资人选按时参加培训,并于2011年3月10日前传真《2011年深圳市孕妇学校师资提高班回执》和《深圳市2008-2010年孕期健康教育情况调查表》(见***)。
(联系人:市妇幼保健院 李润清、汪建梅,电话:83570000-1306,传真:83570589)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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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市孕妇学校师资提高班回执.doc
2008-2010年深圳市孕期健康教育情况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