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司法信息(三项重点工作专报)第21期
【工作动态】
井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日前,斗门区井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井岸镇位于斗门区城区中心,是城区与农村双结合的镇,全镇总人口26.3万人。近年来,各种社会矛盾复杂众多,但该镇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9%,没有发生一起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凶杀、群体性械斗案件。该镇调委会以调解先行力保稳定的工作思路来积极开展工作,在大调解中切实做到了“五落实”。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区、镇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井岸和依法治镇的战略任务来抓,成立了由镇委副书记任主任、镇委委员及司法所所长任副主任、妇联、工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领导为成员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调解工作责任制。二是落实调解网络构建。目前,该镇下辖的29个村(居)和1个高新工业园区全部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村民小组调解小组。同时,在辖区内的4个公安派出所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2010年初,井岸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驻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形成了完善的镇、村(居)、村民小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三是落实人员配备。目前,全镇有人民调解员176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20名(均为大专以上学历),兼职人民调解员156人。四是落实工作机制。先后建立了例会制度、档案制度、纠纷排查制度、疑难案件研究制度、专职调解员挂村(居)制度等制度,还完善了“九簿三册”和调解纠纷公开制度。五是落实设施投入。在全镇的镇、村两级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室(调解中心)都设立了有工作必备的办公场所,并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达到了工作场所、标牌、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帐的“五有”要求和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四落实”的标准,以及标牌、印章、人民调解表示、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斗门区局)
◇7月28日、30日,市局吴军局长、徐正泉副局长先后出席了斗门区和香洲区社区矫正对象交接大会,吴军局长对两个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作了***。(市局办公室根据斗门区局和香洲区局信息整理)
◇日前,市劳教所陈友敬所长与所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定了《珠海市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所全力做好亚运安保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各部门在亚运安保工作的责任目标及奖惩措施。(市劳教所)
◇8月3日上午,市劳教所召开2010年度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所领导和全体民警职工参加了会议。(市劳教所)
◇8月11日上午,中山市司法局林国合局长一行37人莅临我局交流工作经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斌简要介绍了我局近年来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双方就如何加强两地司法行政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劳教强戒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等业务工作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正泉、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张东生,市局业务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座谈。(市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