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2013年第五批城市规划项目公示的通告
根据《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规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定于2013年12月11日至2014年1月9日进行城市规划项目公示,项目包括2项法定图则草案和2项法定图则个案调整,现通告如下:
展示地址
1、深圳市FT01-01&01-02号片区[福田中心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展厅
福田区新闻路山海大厦一楼展厅(市规划国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
福田区景田东路20号莲花街道办一楼大厅
福田区金田路2006号福田街道办一楼大厅
2、深圳市LG303-01号片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展厅
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
坪山新区建设路60号坪山街道办事处
坪山新区坑梓人民路2号坑梓街道办事处
3、深圳市NS08-01&02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规划调整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展厅
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南山区华侨城中新街沙河街道办事处一楼厅
4、深圳市LG204-T2&T3&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8-16地块规划调整
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展厅
龙岗区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市规划国土委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2号龙岗街道办事处
网上展示地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
展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提出对上述规划项目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
填完后直接在网站上提交;或按以下地址邮寄,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
1、[福田中心区]和[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局部调整公示意见可寄往本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地区规划处(邮编518034);
2、[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意见可寄往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052);
3、[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8-16地块规划调整公示意见可寄往龙岗区龙岗中心城建设大厦龙岗管理局规划设计科(邮编518172);
本次法定图则草案和个案调整公示截止日期为2014年1月9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展,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海洋局)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法定图则:
1、深圳市FT01-01&01-02号片区[福田中心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
2、深圳市LG303-01号片区[出口加工区地区]法定图则修编(草案)
3、深圳市NS08-01&02号片区[华侨城地区]法定图则01-28地块规划调整
4、深圳市LG204-T2&T3&T4号片区[南约地区]法定图则08-16地块规划调整
相关表格:
2013年第五批法定图则申请修改项目公众意见征集表(网上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