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束姜花罚款二百元一司机被开新条例首张罚单
等红绿灯时花一元钱买一束姜花,却引来了200元的罚款。昨日上午10时,司机张先生驾驶黑色轿车,在三台石路购买姜花时,被执勤交警逮个正着。自10月1日新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后,司机在道路上接受乞讨和购买兜售物品已成违法行为,张先生也因此成为我市首个因在道路上购买兜售物品被处罚的驾驶者。
很多司机不知新规定
昨日上午,张先生在买姜花的时候并不知道,不远处就有***头对准他取证,整个交易过程一览无余。就在他们交易的时候,被执勤民警抓了现行。得知买花要罚款,张先生表现出非常惊讶的样子。“我是第一次买花,确实还不知道有这个条款。”张先生对记者说。在拿到了新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小册子之后,张先生明确表示,今后再也不会在车上买花了。几乎就在同一时间,另一名兜售汽车用品者也被交警查获。这名男子自称叫王和平,但无法出示有效证件。最终交警开出了50元的罚单,并将其移交派出所处理。
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新条例规定凡在道路上兜售、乞讨或者发送物品者,将面临50元罚款,机动车驾驶人向在机动车道上乞讨行人予以施舍、购买兜售者的物品,将面临200元罚款。但目前不少市民还不知道这类行为自10月1日已违法。一位司机告诉记者,姜花闻起来很香,偶尔会买来试试,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不过如果买花要面临罚款,肯定不会再冒险。在上冲检查站,记者就新条例采访过路的市民,一位过路者表示,在高峰期,经常可以看见卖各类汽车用品的人,他们在车流里穿来穿去,看起来挺吓人。新条例能禁止这种行为,对交通安全还是有帮助的。
新条例填补执法空白
昨日,记者在暗访中发现,在三台石路、上冲检查站、桂花路等路段,是兜售物品者出现最多的地方。在三台石路口,记者前后发现3名兜售姜花的妇女。一等到红灯,她们就走到道路中间逐车询问,有一辆行政执法车辆恰巧经过,妇女远远望见立刻跑回到人行道上,把姜花放在兜里。她们每次拿在手里的姜花数量都不多,大约10多束左右。每卖完一次,就会跑到附近的绿化带取花,在那里她们已事先藏好了大批姜花。
据执勤民警介绍,这些人在交易时十分警觉,看到任何穿制服的人或执法车辆,都会让她们迅速跑回到人行道上,这就不属交警管辖范围,碰到城管她们把花放进兜里或者直接扔掉,城市执法部门也无法处罚。新条例则明确规定,交警部门对在道路上购买和兜售物品者均有处罚权,解决了多年来的执法尴尬。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