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综合整治5月1日至5月15日为自行处理期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予注册登记,禁止未经登记和经济特区外号牌的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但是,近期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现象有所反弹,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有所上升,危害了交通治安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影响了城市环境。为规范道路交通治安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净化城市环境,我市决定对违法上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进行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整治时间从2012年5月至10月,整治的重点区域为珠海大桥以东地区。
车主有15天时间自行处理车辆。5月1日至5月15日为自行处理期,拥有电动自行车及无号牌、异地号牌、报废摩托车的车主和驾驶人可对上述车辆自行妥善处理。从5月16日起,公安交警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整治,对仍违法上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将依法一律查扣、从严处理。
阻碍执法行为将严处。在集中整治执法过程中,凡拒绝、阻碍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治安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拒绝、阻碍执法造成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人员伤亡及其他后果的,由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在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自觉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治安秩序,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电动自行车和无号牌、异地号牌、报废摩托车。
成立联合执法组,大力整治重点区域。我市将成立联合执法组,以拱北、香洲、南湾、金唐片区为单位,分为4个整治小组,包括交警、巡警、治安、城管、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综治等多个部门人员参加。联合执法组将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大规模、大范围整治和小范围灵活整治相结合等方式,遏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行驶势头。
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现有数量。截至2012年2月,我市注册登记可合法上路的摩托车共3***69辆,其中市区(香洲区)只有2622辆。预计全市现有摩托车2015年基本全部达到报废期,合法的摩托车保有量逐步减少。但经调查,我市约有7万辆非法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其中无牌无证约 5.5万辆,异地号牌约1.5万辆。从地域分布来看,斗门区约3.8万辆;金湾、高栏港区约1万辆;南屏、湾仔、横琴地区约0.6万辆;唐家湾地区约1.4万辆;中心城区约0.2万辆。也就是说,无牌无证、异地号牌摩托车68.6%分布在斗门、金湾、高栏港等西部地区;主城区占31.4%,主要分布在拱北口岸、夏湾、前山、南屏、湾仔、金鼎、唐家等区域。
2005年全市约有3万辆电动自行车。通过整治,在2008年底下降到1.5万辆左右。近两年电动自行车数量略有上升,现在全市约有电动自行车2万辆,其中市区约1.5万辆,西部地区约0.5万辆。
2005年以来,交警部门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共查扣各类违法摩托车159516辆,查扣电动自行车31914辆。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市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一直占交通事故总数的四至六成,比例很高。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宗数、死亡人数所占比重虽然不到一成,但近几年来呈上升趋势,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2006年的2人上升到2011年的10人。据统计,2011年,我市共发生摩托车交通事故377宗,造成62人死亡,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和总死亡人数的60.03%和54.39%;发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62宗,造成10人死亡,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和总死亡人数的9.89%和8.77%。
2012年4月27日0时25分,黄某(男,29岁,珠海市南屏镇人)驾驶一辆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珠海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至蓝溪风景路段时,摩托车与路肩发生碰撞后倒地,造成黄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4月15日1时50分许,张某(男,15岁)驾驶一辆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沿迎宾北路东侧非机动车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公交新村巴士站路段时,车辆与路基发生碰撞后摔倒,造成电动车损坏、张某受伤被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现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