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兆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增环评〔2017〕14号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州市兆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州市兆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市兆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所述,广州市兆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拟租用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角村行政路11号建筑物生产经营,占地面积850平方米,建筑面积850平方米,主要建筑物为1栋一层的生产车间。项目主要以马口铁、模具钢为原料,建成投产后,年产气雾罐顶底盖1000万个,维修模具20套。项目主要设备为冲床16台、车床4台、铣床3台、磨床3台、线割机3台、维修焊机1台。项目共有员工1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年工作280天,每天工作8小时。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三、你公司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51.2t/a。营运期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的严者后排入下水道,经附近河涌汇入西福河。
(二)焊接工序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应加强车间通排风。烟尘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优化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针对各污染源特征,采取相应的隔声、吸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各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办公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等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卖给废品回收站回利用。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脱水后进行袋装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抹布、废乳化液和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
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项目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运营后,按规定向我局申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向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此批复意见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项目才开工建设的,应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我局重新审核批复。
六、本项目涉及国土、规划等其他单位或部门事项的,应按相关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及意见执行。
广州市增城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