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6月2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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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昨日从区人社局获悉,2018年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日前启动,我区退休人员需在6月20日前选择“广东社保”手机APP、资料邮寄、他人代办、省内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等方式进行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将无法享受养老待遇。
验证对象包括: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领取农转居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1—4级工残人员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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