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大鹏管理局关于水墨坑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公示
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管理和水务局拟开展水墨坑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拟选址用地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办事处鹏飞路南侧,申请用地面积18582.76平方米。该项目用地约有16375.87平方米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6年6月25至2016年7月1日)。如对该项目用地的选址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路10号,邮编:518081)。本通告内容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网站(http://www.szpl.gov.cn/)一并公示,市民也可上网浏览查询。
联系人:余工 电话:25360233 传真:2536307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大鹏管理局
2016年6月25日
***
生态线公示.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