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以增发改投【2018】365号文批准建设,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项目发包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增城区中新镇。
建设规模: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项目起点新S118线与旧新新公路平交处,终点接G324线(广汕公路)中新镇段。按照二级公路结合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道路全长1.714km,路基宽25m,双向四车道沥青砼路面,设计速度40km/h。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照明、路口交叉、交通、绿化等工程。预计发包价47741094.81元。
计划工期:12个月(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中新镇新墩路改造工程施工,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即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的路面工程施工至少2个合同段,且累计不少于5km。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对1个标段提出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6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30日至 2019年2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由经办人(经办人须为拟委派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及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④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述资料①②③的复印件及④(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加具封面后装订成册,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地址:http://www.gzggzy.cn/)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注:《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中必须明确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姓名及资质证号,投标人报名时同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登记并锁定拟委派的项目经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招标文件的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现金),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1日10时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区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如公告有资格条件内容的修改,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或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福路30号
邮政编码:511300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20-82866296
传 真:020-82866296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卫路4号20楼
邮 编:510030
联 系 人:陆先生
电 话:020-83314346
传 真:020-83314346
2019年 1 月29日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附录5、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该***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处。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项 目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 资质等级 | 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
名录 | 招标人将按照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审核。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安全生产 | 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 2、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年平均营业总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3、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4、在近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至少要有二年是盈利的。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五年内(即2014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地独立完成过二级或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工程的路面工程施工至少2个合同段,且累计不少于5km。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1、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在最新年度的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 D 级。 5、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个)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5年和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岗位累计不少于3年,并持有有效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证),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 投标人承诺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从事类似工程累计不少于6年和主管技术工作岗位累计不少于4年经验,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5岁。 | |
项目总工备选人 | 1 |
注:上述人员工作经验时间以“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所填写的“经历”的第一个项目开始时间为准。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合理低价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95分 其它因素: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