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督查工作的通知
番发〔2005〕70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秋季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有效防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区政府定于11月14日至17日派出督查组对各镇(街)落实防控措施情况进行督查。
一、督查的内容
(一)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方案(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1、免疫注射:家禽禽流感免疫注射、生猪、牛、羊口蹄疫免疫注射、耳标佩带、狂犬病的免疫注射等情况。
2、畜禽免疫档案登记。
3、病死畜禽尸体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4、防疫经费和物资储备。
5、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宣传。
6、人的防护(人流感免疫情况)。
7、市场卫生清洁消毒。
二、督查方法
(一)各镇(街)根据督查内容进行汇报(提供书面材料)。
(二)抽查1-2个畜禽养殖场或市场、10户家禽散养户。
三、督查时间安排
| 14 日 | 15日 | 16日 | 17日 |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上午 | 下午 | |
一组 | 钟村 | 大石 | 新造 小谷围 | 化龙 | 南村 | 沙湾 | 石楼 | 石基 |
二组 | 榄核 | 鱼窝头 | 大岗 | 灵山 | 东涌 | 桥南 市桥 | 东环 | 沙头 |
四、督查人员安排
一组:杨炳有(组长)、区农业局1人、区卫生局1人、区工商分局1人、区畜牧服务中心5人(联络员:高伟文,联系电话136****1503)。
二组:潘伟豪(组长)、区卫生局1人、区工商分局1人、区畜牧服务中心5人(联络员:韩万言,联系电话:137****3763)。
五、督查行动安排
(一)督查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具体行程安排由联络员与各镇(街)联系。
(二)车辆安排:具体由区畜牧服务中心负责。
(三)行动时间:11月14日至17日上午8:30时全体督查人员在区畜牧服务中心门口集中上车。
(四)11月17日下午16:30时,全体督查人员在区畜牧服务中心集中开会,汇报督查工作情况。
特此通知。
二ОО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