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农业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和适养区域划定的通告(修订稿)意见的通告
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有效控制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番禺区畜禽养殖可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番禺美丽乡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广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畜禽养殖备案办法(试行)》和《广州市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划定畜禽养殖禁养、限养、适养区,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6月14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
见本公告***。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番禺区农业局反馈。对提出的意见,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请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做进一步联系和沟通。
对修订意见稿的意见,请邮寄至番禺区市桥街长堤东路71号2402室(邮编:511400),电子邮件发送至 pyxm2402@163.com。
特此通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关于畜禽养殖禁养、限养和适养区域划定的通告(修订稿)
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