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流转土地1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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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平昌县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广“龙头企业经营型、农机大户带动型、科技人员承租型”等土地流转模式,在部分乡镇试点成立土地流转服务、就业服务、农机服务、社会保障服务“四大中心”,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促进土地经营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和效益最大化。截至目前,全县共流转土地17.6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30%,仅土地租金收益就助农人均增收1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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