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亿保障全市灾后安置住房建设
“5·12”汶川大地震后,我市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保障到位、监督到位,确保灾区安置住房建设工作高效、有序推进。截至8月21日,全市14530户农房恢复重建对象已开工建设10019户,占恢复重建户数的68.95%,已完工1092户,占7.52%,已按建设进度给7107户拨付重建补助资金4795万元。
地震灾情发生后,市财政部门组织4个工作组深入各县(区)认真调查,并将各地损失情况及时上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为巴州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调度农户倒房重建补助资金21700万元,确保了灾区安置住房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市级财政从抗震救灾捐赠资金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等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灾区安置住房建设。为确保安置住房资金安全有效,财政部门建立健全了抗震救灾资金封闭运行的支付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确保及时拨付各项抗灾救灾资金,并把大额资金发放、大宗物资采购和重大项目建设作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管理的重点,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快了全市灾后安置住房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