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
7月25日起全面实施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环境监管效能,6月6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巴中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方案》,目前已进入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起将全面实施。
《方案》要求,我市要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属地人民政府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方案》规定,全市将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网格和工业集聚区(含各类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自然保护区等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结合工作任务将所辖的村(居)委会划为第四级网格。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网格环境质量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相关内容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相关要求,依法向社会公开;主要领导任网格长。
《方案》指出,6月25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前为体系建立阶段;7月25日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