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报公示
对照《渠县人民政府 202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台账》(***)中所负责的工作任务,按照全面反映本单位工作成效的要求,现将县发改局承办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公示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按照《中共渠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十条意见》要求,自年初疫情发生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全县疫情防控总体部署,立即成立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渠县发展和改革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切实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市场价格检测等应急工作,协调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卫健等部门做好隔离治疗性质医疗基础设施选址、建设等准备工作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双报到,坚决执行全县各项防控指令,全局干部职工第一时间深入防控责任区-华中片区安置房小区,协助社区管控风险点,向社区群众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和卫生常识;在日常工作中,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广泛宣传,加强传染病防控,严格要求工作人员、来访人员不聚集、不扎堆,做好防护,有效避免疫情扩散。
2、不断优化营商环境。(1)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全县营商环境不优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渠发改〔2020〕15号)。要求相关部门对全市在营商环境不优意见征集中征集到涉及我县在市场环境方面和法制环境方面存在的四个问题认真谋划,拿出具体的措施,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指标不断提升。通过对渠县营商环境不优问题的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企业反应集中的营商环境不优的问题得到明显解决,消除了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查处了侵害企业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进一步优化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流程,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全县营商环境法治化、便利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按照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的安排。县发改局及时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未发现修改或废止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等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不一致的文件;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确保应审尽审,我局于2020年10月对我局草拟的《渠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起草说明,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目前该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经报市县司法部门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已正式印发。(3)建立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群众来信来访制度。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及时依法受理招投标活动参与企业的投诉,并要求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问清事由,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对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投诉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对象,切实依法指导和帮助企业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和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266号)精神,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渠县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清理规范,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于2019年8月30日予以公告;2020年的《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正在制定中,即将予以公告。
4、加强市场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基本监管手段。按照达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应用系统上线运行相关工作的通知》(达市发改粮食〔2019〕896号)要求,及时完成了相关基础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立了基本监管手段。⑵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监管。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从2016--2020年,我县制定相关方案7个、转发制度性指导文件12个,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制度,同时转发上级发布的各行业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共36个,为社会诚信建设的顺利开展打下制度基础:建立了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社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渠县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渠县”网站已于2019年底建立,经过调试阶段后于2020年3月30日正式上线;截至2020年底,平台已分配59段IP账号有44个部门,至今数据归集量约40万条。
二、不断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1)优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我局于2020年10月对我局草拟的《渠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了起草说明,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目前该办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经报市县司法部门通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已正式印发。(2)优化、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和网上办理程序。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全部纳入“一次办”清单;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纳入“一次办“清单;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事项,对非跨区域的项目全部纳入“网上办”清单;将公共服务类的价格咨询和审批类的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纳入“马上办“清单,随时接受群众咨询,现场解答,马上办理。
2、严守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我局严格履行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印发了《党委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等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集体讨论制度,规范我局行政决策行为,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关于征求达州市县(市、区)行政审批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拟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达市编办函〔2019〕896号)要求,县发改局过去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事项拟全部集中,县发改局已书面反馈无修改意见,积极推动执法重心集中下移,强化基层工作力量;按照《中共渠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相关部门行政审批内设机构的通知》(渠编发〔2020〕61号)要求,县编办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撤销内设机构行政审批股,不再承担本行业相关行政审批职责,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2、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⑴“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工作要求,制定了渠县发改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推进计划》,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行政执法案件集体会审制度》《调定价集体审议制度》,制作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工作流程图、工作指南等规范文本要件,全面落地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⑵2020年5月-10月,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印发
四、严格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自觉接受监督。县发改局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政府规章制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发改局制定《渠县人民政府关于渠县2020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于2020年8月28日在渠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发改局制定《关于渠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于2021年1月15日呈报渠县第十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深化政务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示条例》要求,紧紧围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数据开放,扎实推进发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2020年以来,我局及时制定了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压实了工作责任,制定了渠县发改局《内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责任追究工作规范》《考核和评议规范》,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网站与政务信息发布的科学管理,截至9月底,对外发布发改工作信息、疫情防控信息等36条,信箱回复19条,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五、积极推进城乡基层依法治理
1、深入实施“法律七进”。按照全县关于印发《2020年渠县“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渠法委办发〔2020〕15号)要求,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宪法宣传周”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深入学习贯彻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加快建设“特富美安”新渠县、打造“一区三地一城”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了普法责任清单,创新普法方式,问需设计、按需推进、精准普法:在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对《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全县转发,为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提供保障;在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期间,县发改局在渠县人民政府网站、县广播电视台“法制之窗”栏目对现行的招投标法律法规及系统治理进行了宣传;按照全县法治专班工作要求,每月还及时报送了法治专题信息,确保“一月一主题”全面落实,强力推进“法治宣传七进”向“法律服务七进”“依法治理七进”转变;常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编制了《渠县发展和改革局常用法律法规资料汇编》,确保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领域应知应会法律目录熟悉、对全局涉及法律目录清楚。
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坚持领导带头学法。不断健全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会前常态化学法制度,有制度,有计划,全局领导干部人人学,时时学,每位领导干部在年底都写出了个人学法心得和述法报告。坚持学用结合,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把学法作为必修内容,先后学习了《宪法》《政府投资条例》、《招投标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民法典》等多部法律法规,提高了执法人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动自觉。
2、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书记、局长陈飞做好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表率,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苦练“内功”,系统学习发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做依法行政的“先行者”,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全年举行党委中心组会前学法11次,开展党内法规、发改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活动23次,组织开展了全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线学习考试活动,有效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办事能力。县发改局2020年经县司法局和县政府督查室多次督促检查都是圆满、顺利完成依法治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和交办任务。
3、认真开展总结评估。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渠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渠委发〔2017〕51号)要求,县发改局圆满完成了相关工作:一是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减少投资审批事项,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根据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公布的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及时更新《县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二是严格执行《四川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定价机制、成本监审规则、定价程序有效约束、规范政府定价行为;三是按照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的安排,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破除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本部门2020年1月1日以后制定、出台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经营行为规范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一律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四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渠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及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信用制度建设,从2016至2019年,我县制定相关方案7个、转发制度性指导文件12个,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制度,同时转发上级发布的各行业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共36个,为社会诚信建设的顺利开展打下制度基础,推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渠县”网站于2019年底建立,经过调试阶段后于2020年3月30日正式上线,截至2020年底,平台已分配59段IP账号有44个部门,至今数据归集量约40万条。五是我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制定了我县柏林水库灌区农业供水试行价格,并抄送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六是于2017年10月编制出渠县“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规划,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健康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方面明确任务,推进全县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县人民,增强群众归属感、获得感,提升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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