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天河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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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9日发表
穗天民〔2018〕188号
天河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穗民规字〔2017〕2号,简称《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天河区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于11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至天河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 mzj-sgk@thnet.gov.cn。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ceb
广州市天河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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