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陂涌支涌清污分流工程方案编制关于车陂涌支涌清污分流工程方案编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车陂涌支涌清污分流工程方案编制单位询价公告”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第七点
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甲级资质。
(二)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以上资格(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更改为:
(一)投标人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咨询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给水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二)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资格。
2、原招标公告***:评分标准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更改为: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及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得10分;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排水)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设计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得5分;无则得0分。
3、延长投标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日。
4、原招标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已报名单位的资料继续有效,并可在延长的报名时间内补充或者更新报名资料,未报名的单位可以继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本补充公告内容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说明!
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