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宣传工作项目询价公告
岭南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宣传工作项目询价公告
我街拟向社会公开询价确定岭南街道纪工委2021年纪检监察宣传工作项目中选公司,谨邀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接该项目,有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一:制作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栏墙报;
项目二:制作纪检监察工作宣传横幅、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
项目三:制作社区举报信箱等其他宣传品。
以上三个项目分别报价,产品及服务包括但不局限于报价所列清单,以实际询价内容为准。
二、承接项目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报价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项目完成时限:2021年1月--12月
五、公告期: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8日。
六、报价时间、地点、方式及报价资料
(一)报价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下午17:30时截止。
(二)报价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三楼304室)。
(三)报价方式:纸质资料提交,所有资料用文件袋密封并盖骑缝章。
(四)资料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根据***提供报价清单(含税),并注明结算方式、完成时限等内容;
3、过往业绩;
4、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材料分开封装,联同其他资料一并密封提交,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封面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投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八、项目承接人的确定
(一)需有3家或3家以上单位报名方可进入集体讨论程序。比选工作由岭南街纪工委选派人员组织实施。
(二)比选原则。根据属地企业服务便利优先原则、合理报价原则和同类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考虑,确定第一、第二候选单位。当第一候选单位在收到确认中选通知后放弃本次询价工作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承诺时,确认第二候选单位作为本次询价的中选单位,以此类推。
九、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3楼)。
2、联系人:李***、何先生,电话:020-81850956 (工作日 9:00-12:00时、14:00-18:00 时)
十、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纪工委对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报名时间及条件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
特此公告。
***:岭南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宣传工作项目报价单.docx
岭南街纪工委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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